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购买服务 » 滚动图片新闻

江苏灌云购买养老服务“破题”

2015年12月16日 16:47 来源:中国连云港打印

  日前,灌云县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出炉”,养老服务仍是“重头戏”。根据该县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购买养老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意味着该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入实施阶段。

  通知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基本对象为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采用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中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服务补贴,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发放服务补贴。

  通知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选择在该县伊山镇青龙社区、山南社区、南岗乡岗南社区进行试点,试点工作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关爱之家,为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理发等服务。县民政局按城镇社区试点乡镇8万元、农村社区试点乡镇2.5万元的标准拔付开办经费,用于支付老年人服务评估经费、水电费、材料费、接待老年人饮用茶水等支出。服务补贴经费则由民政局分期下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