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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工服务购买机制给社工一颗“定心丸”

2015年03月23日 10:05 来源:中山商报打印

  今年3月17日,是第9个国际社工日。恰好第四届广东省社工“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山举行,笔者与各社工机构负责人聊起社工行业现状时,他们纷纷表示,购买期限随意,行业竞争多于合作,社工疲于应付考核……依然面临许多困惑,期待政府尽快建立社工服务购买机制。(详见本报3月18日A4版报道。)

  2010年,笔者首次和社工接触。当时,中山首个社工综合服务中心落户港口。没过几天,我跟着两位社工去实地走访,发现一开始他们面对很多困难:走访两户家庭,受访对象连社工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到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建立联系,也是费了一番唇舌。

  五年过去了,我从不同的渠道了解到,在市民政局的牵头下,成立了社工科统筹全市社工机构发展,先后制定了购买服务和评估考核的指引性文件;还通过评选“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引导行业发展。行业内“社工协会”和“社工联合会”先后成立。不少市民了解社工,接受社工帮助。

  应该说,社工行业环境改善了不少,5年间,16个市直部门和24个镇区分别向多家社工机构购买了社工服务,需求也不少。然而,部分一线社工还是有不少困惑。撇开收入和晋升空间受限,他们期待中山尽早建立一套规范的行业准入机制、购买服务标准和退出机制。

  如,购买服务的合同协议期限长短不一,给社工造成了不便。部分镇区根据到期时财力决定购买时间的长短,有的购买1年,有的购买1年半,有的购买两年,过于随意。一名社工介绍,逐年购买或不定期购买,每次投标都让他们的神经绷得紧紧的。

  另一方面,虽然市民政局在制定指引提出,项目首年度末期,如原机构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应优先续约,购买合同期限最好延续至2-3年。不过,指引性文件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社工说,早几天,在他供职的机构,就丢掉一个做了3年的镇区项目,十几人面临着失业。他激动地说,3年来的评估成绩也没有差评,随意更换社工机构对社工不公平。然而,他们去反映意见时,该镇区相关人员却说,指引性文件不需照搬遵守。

  采访中,我也有一些了解到政府的考虑。目前,中山市社工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社工大部分是20-30岁的年轻人,他们经验浅,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与所有公共服务和大型建设一样,建立淘汰和招投标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财政使用效率。

  据了解,广州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开始对社会工作进行调研,准备立法,加强对全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工作的统筹力度,打破各区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

  中山的社工工作一直发展得很快,笔者认为,中山有条件在建章立制方面,尽快给社工吃一颗“定心丸”。一是“全市一盘棋”建立一套普遍适用的竞投标机制,以3-5年为续约周期,采用“严年检、宽续约”的方式向原来用心服务的机构倾斜。

  同时,政府可以有方向地培养专业性社工机构,如在青少年服务项目方面,培养出几家龙头社工机构,邻里项目的几家,医疗社工的几家。让他们在小范围内良性地竞争,互相交流促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分专业,每个项目都有几十家综合社工服务中心争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