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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飚:江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

2015年03月31日 09:54 来源:新华社打印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主要精神,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江苏围绕这一精神积极协调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近年来,江苏省政府相继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省老龄办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住建厅、国土厅、金融办、保监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十多个文件,贯穿了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强化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作用,并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政府把能够交给市场做的交给市场,能够让社会组织做的交给社会组织。从政府包办养老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型;从注重养老事业发展向注重养老产业发展转型;从政府为主导设施建设向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转型;从保障困难老人基本服务向推进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转型。明确要求政府除了面对困难老年人福利机构外,不再建设大型养老机构,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政府现有养老机构采取社会专业组织托管的方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社会组织运作;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

  二、落实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江苏省政府文件和有关部门配套文件明确要求,在税费减免、土地保障、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江苏省设立外资养老服务机构,在政策优惠方面享有同等待遇。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还规定了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优惠收费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江苏省财政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4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安排了6.2亿元重点用于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将增加到7.2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对3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10到15万元补贴。对县(市、区)老年信息平台(虚拟养老院)给予40万元补贴。各地财政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共安排166亿元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评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和省服务业标准化计划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驰名商标的养老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落实中央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的规定。

  四、创新体制机制,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江苏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一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政府责任与提供服务分离,培育社会服务主体。各地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城乡低保对象等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按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专门下发的具体操作通知和各地出台的相应操作办法规定,有150多万老年人可获得养老服务补贴。二是推进公建民营机制建设,将政府设施资源与社会服务组织资源整合。省老年公寓带头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民非”机构经营管理。全省大力推进公建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社会力量经营管理。三是建立不同投资主体同等待遇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在土地供给、社区设施提供、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医保定点、医疗报销、购买服务、税费减免、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公办与民办养老机构一视同仁。在价格制定方面民办养老机构更宽松。四是探索金融支持机制,克服消费和投资阻力。针对养老市场有消费能力的人不消费和有需求的人没有消费能力问题,省政府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文件(苏政发[2014]124号)要求,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养老、健康和意外保险保障,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养老健康服务提供方式,探索打通养老产业链最前一公里。针对养老服务机构投入大、利润低、回报周期长、多为民非机构,多年来在融资方面一直有很大障碍的问题。省金融、财政等部门专门出台文件,要求探索放宽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融资条件,开发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南通市出台民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贴息和担保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分担50%。五是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养老教育培训、咨询评估、标准制定、质量监督及第三方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养老服务类非公募基金会。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居家养老互助服务。引导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省文明办、省老龄办、省侨联等部门还重点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独居老人接对服务,形成长效机制。

  五、着力项目推进,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江苏省养老服务工作先后确定为项目建设年、项目推进年、项目绩效年,把农村困难老人“关爱工程”、“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虚拟养老院”和信息平台建设、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养老服务人员免费培训工程”、“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等重点项目列入省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目标考核任务,安排专项资金,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截至2014年底,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全省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338家,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95万张,占老年人口3.2%;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过1.5万个,实现城区全覆盖,农村覆盖率68%;建成“虚拟养老院”、“12349”等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73个,月均服务26.4万老年人。目前,全省民办养老床位数占比超过45%,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超过20%。从2012年起,已经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近1.8万人,持证上岗率达到66.4%以上。为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把“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引导”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其中包括“温暖空巢”项目,要与70岁以上独居老年人结对关爱帮扶覆盖率达到90%;“心灵茶吧”项目,要求创建300个示范性“心灵茶吧”,以喝茶聊天形式为老年人提升心理慰藉服务;“校园争辉”项目,要求创建100所示范老年大学和1000所示范学校;“舞动夕阳”项目,要求培育1000个基层优秀老年文艺团队和1000个基层优秀老年健身团队。省老龄办及各地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江苏分公司联手推出名为“安康关爱行动”的老年人商业意外险项目,参加保险的老年人达到567万人,超过全省老年人口35%。其中,70%为老人自行购买,28%为政府补贴困难老人,还有2%为社会慈善资金购买。社会力量举办的盱眙金陵天泉湖养老社区、句容康缘中华健康园、泰州溱湖健康养老产业园等6个建设项目,投资都是几十亿元以上,被省列为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目前,已经有诸如金东方、九如城、千鹤湾等大型养老地产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天目虹枫养老产业链、贝杉娱乐养老、泰乐城为老服务综合体、汇银乐虎为老服务电商平台、东方惠乐连锁养生养老等多个社会力量举办,投入上亿元的项目,逐渐摸索出自己的运行模式。

  六、搭建对接平台,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从2012年起,江苏省民政厅、老龄办、贸促会每年举办一次老龄产业博览会,将养老服务机构、投资商、生产企业、服务管理企业、老年组织、研究机构以及各地老龄和民政局部门等信息、产品和项目汇聚博览会平台,相互沟通,让养老产业链上下环节有效对接。每届博览会都有150家以上单位参与。在此基础上,2014年省成立了省老龄产业协会,首批94个单位参加,半年内又有47家单位参加,协会在促发展、促整合、促规范、促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常州市老龄办、民政局举办了两届养老产业招商会,去年第二届招商会上,常州市老龄办、民政局向与会客商推介了26个重点项目,包括地块开发类、公办民营类、加盟连锁类、资源对接类和人才培训类等5个类别,并有9个项目当场签约,落实19亿元投入资金。南京市老龄办、民政局去年举办了南京第二届社区暨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洽谈会,推出52个项目,各区拿出大批居家养老用房,招募社会组织经营管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江苏省老龄委主办的《老年周报》积极改革创新,与省老龄协会、省老龄产业协会、省老年大学协会、省老年学会、省老年摄影学会、博事达律师事务所、泰乐城老年投资管理公司等合作,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资源优势,设置专版,开展活动,扩大合作空间和宣传发行面,发行量已经超过16万份。老年节、敬老月等宣传和各种老年人活动,省老龄办主要协调、指导和依靠涉老社会组织开展。创办了全国第一个云媒体江苏老年。省老龄产业协会、《老年周报》与强势媒体《新华网》合作搭建了第一个“新华网江苏养老”频道。借助综合性媒体和老年专业媒体平台,着力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项目对接宣传、动态信息宣传、服务品牌宣传、公益形象宣传,促进政、社、产、商、学、研互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养老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还按全国老龄办要求组织、指导、支持为老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敬老文明号”单位先进事迹。全省获得首批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65个,获得省级敬老文明号单位130个,第二批创建活动正在有序开展,有力提升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省现代服务业联合会、老龄产业协会、南京大学商学院、《江南时报》、《老年周报》等单位开展老龄产业十大经典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分享经验,帮助养老服务企业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介入到较深的层面。

  在江苏省老龄办等部门协调推进和大力宣传引导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出现了企业参与热情高,社会组织参与多,重大项目多,服务品牌多,养老服务业优先发展、养老信息服务创新崛起、资本大鳄争夺养老主战场、养老服务多样化和多层次、养老产业集聚区和养老产业园区已经萌芽的一派生机勃勃的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