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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峰代表:继续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常态化

2016年01月29日 15:01 来源:山西新闻网打印

  在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小鹏省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的内容。来自临汾市的省人大代表秦峰说,这五年来是我省法律进步最快的五年,通过参与制作的省级政府部门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的两份清单,更是直接感受到了我省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进步。

  秦峰说,这些年经过不断的普法,绝大部分百姓都有了初步的法律意识,但是对于法律的认识,大部分人的认识还比较浅薄。依法治国不仅仅是要求每个人都知法、懂法,更要求所有的行业,尤其是政府部门要知法、懂法。只有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才能保护好自己切身的利益。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秦峰从自己的专业特长出发,所提的具有立法需求的议案原案,大都得到认可和采纳。本次人大会议期间,秦峰准备继续提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议案原案。他认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在国际社会已经普遍存在,是现代法治文明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政府有所行动,才能形成自上而下的理念,从而深入人心,具有示范性。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机关要依法办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法律人士的加入。”

  同时秦峰认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可以提升政府工作效率,也减轻当前政府因大量社会管理难题、维稳信访等带来的工作压力;从长远看,对于提高政府的法治水平,提高其法治观念、改善具体工作方式和内容,建设服务型现代政府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