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效衔接购买服务与预算编制
2014年10月31日 10: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辽宁省财政厅日前发布《辽宁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涵盖6大类61款348项购买内容。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与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做好衔接。
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在既有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而不是新增财政资金、单独设立购买服务专项。省直部门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要根据部门履行职责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对照《目录》,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从2015年起,省以上财政预算安排的在市县列支的《目录》中的项目,均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在购买形式上,允许购买主体根据服务性质、内容和服务对象等,采取服务外包、政府补贴或凭单等购买形式,并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此外,还应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机衔接,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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