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财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01月12日 10:04 来源:财政部网站 【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厦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改革方向,注重建章立制,踊跃投入实践,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定时向上级报送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联系。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本级及各区均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工作;其中,市本级和湖里区均建立了信息报送机制,集美区制定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三是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市本级先后出台《实施意见》、《市级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立法研究;各区普遍出台或转发相关文件,其中,集美区还编制了文件汇编。
四是积极推进试点。全市共推进试点项目68个,其中:市本级13个、财政安排资金10,931.46万元,各区、管委会共55个、财政安排资金6,666.39万元,为全面推开工作奠定基础。
相关文章
- 厦门:政府购买服务有了新版“菜单”2018-08-03
- 厦门2016年集采目录扩充购买服务项目2015-08-11
- 厦门“娘家人”为妇女儿童购买服务2015-03-12
- 厦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南2015-03-02
- 厦门开展试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