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社区社会组织也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2015年03月06日 10:26 来源:大庆网 【打印】
近日,大庆市首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出炉,601个社会组织参评获2A至5A等级授牌,这些社会组织将继续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获得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达不到严格社会组织成立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自愿成立、依托于社区、以服务居民为目的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可以备案,并可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优惠政策了。
最少三人组织就可申请
在大庆市,申请成立社会组织,有严格的人员、场所、程序要求,人数不够、场所不合格、不成熟的一些组织,不能获准。今年,大庆市将对这类服务于居民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给予优惠政策,并对发展得好的进行孵化,打造“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创新观察点”。
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呢?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社区工作站地域为活动范围,由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或举办的,以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为目的,依法开展活动,提供社会服务的具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与特点的文体、服务、慈善、志愿等公益性组织。换句话说,就是单位或个人依托于社区,成立的以服务居民为目的的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服务性和群众性属性。
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是:1.社会团体类,会员数不少于10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类人员不少于3人;2.有明确的负责人;3.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4.负责人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备案须提交活动场所证明等
备案,去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即可,须提交申请,申请写明本组织的作用、意义、业务范围等,负责人须提供本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明,还须提交组织内人员名单,到“大庆市民政信息网”下载《章程草案》和《大庆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还要注意,须提供活动场所证明。
另外,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过的不予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原备案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备案核准后,有效期是两年,有效期届满15日前,还需延续申请。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核准者可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说,以前大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今后达不到这两种登记标准的社区社会组织,申请备案后也将享受同样的待遇。同时,社区社会组织可享受重点孵化,发展壮大后,也可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大庆市将面向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同时,这些社区社会组织每年都能享受国家、省和市里给予的优惠政策,还能接受重点培育。据了解,近两年来,大庆市已向民办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运营补贴200多万元,投入30多万元向3家社会组织购买为老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85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示范项目。
相关文章
- 大庆:政府掏钱助残疾儿童康复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