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稳步推进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工作
2015年04月28日 10:04 来源:盘县快讯 【打印】 
今年第一季度,盘县选取了计划生育、禁毒工作、社会稳定、“四创”工作4个服务管理项目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并计划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结合此次购买服务工作,全县39个乡镇(街道)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共划分为5700余个网格进行管理。按照“费随事转,以事定费”的原则,落实项目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平均每个村(居)每年安排专项购买经费37.5万元,根据各项购买事项权重划分档次:计生工作占40%、禁毒工作占30%、社会稳定工作占20%、“四创”工作占10%。购买服务费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提高村(居)干部、网格管理员报酬,按照封顶原则,村党支书、主任报酬最高可达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村干部最高可达每人每月3000元,网格管理员最高可达每人每月2000元,购买服务资金每季度考核验收后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开展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可以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将县、乡(镇)两级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公益性工作逐步转移、授权、委托或者外包给村(居)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促进社会治理由“政府单独治理”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村(居)民依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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