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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出台

2015年07月27日 10:06 来源:新华社打印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近日,乌审旗出台印发了《乌审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旗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部署,对各有关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

  据了解,《方案》以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为划分依据,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紧密结合,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紧密结合,按照“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科学安排、注重实效,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改革创新、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事权进行了明确划分。同时,还明确规定了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职能职责以及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等事项,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

  据悉,此次改革将按照“一年探索试点、一年提升扩面、四年全面推广”的步骤,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着力推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