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探索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寻路"费随事转"
2015年12月08日 13:50 来源:株洲日报 【打印】
一大早,推开门,初冬的冷风“嗖”地一下,吹得“90后”女孩冯琴打了个冷战。
又把衣领竖了竖,冯琴下了楼,“得赶紧了,今天是第24个国际残疾人日,彭春磊还在家等我呢。”
50岁的彭春磊,是名肢体残疾人,他一个人住在荷塘区宋家桥村。要赶到那里,冯琴得先坐公交,再步行半小时。
一个月前,市残联一纸“购买公共服务”协议,将冯琴与彭春磊定义为“社工与被服务对象”关系。
按照协议,由市、区残联出资,购买城区430名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蒲公英助残社会服务中心提供具体服务。
冯琴既是该中心的社工,又是荷塘区该项目的负责人,在这个区域内,有110名残疾人在等待她的服务。
社工上门,最多一天走访9户
辗转1个多小时,冯琴和同事终于赶到了彭春磊家。
“这还不算远。最远的一次,坐摩托车进村就花了40分钟。”冯琴笑了笑,这种节奏早已习以为常,她平均每天要服务三四户,最多的一天有9户。
跨进堂屋,简单寒暄几句后,捋袖、扎辫,冯琴又是擦窗户,又是清理灶台,还取出血压计,帮彭春磊量血压。
每次上门服务,冯琴还要填写服务记录表和评估表,内容包括服务时间、项目、社工评估、服务对象评价等。“最后还得由社工、残疾人、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签名。”此后,蒲公英助残社会服务中心还将进行电话回访。
市残联教育就业部部长周鹰称,“购买公共服务”必须建立详尽的约束机制,市残联已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对服务进行动态监管;区残联也会定时入户,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每年,项目评审委员还会独立出具评估报告,若评定不合格,将取消服务机构资格。
专业机构助力,服务涵盖5大类
去年,财政部、中残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将残疾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试点范畴。但株洲苦于一直没有一家专业的助残社会工作机构,试点起步较晚。
今年3月,由企业家协会、志愿者协会和株洲各大媒体发起,市蒲公英助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成为株洲市第一家专业性助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9月底,通过公开招投标,市残联与该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书,标志着株洲市城区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株洲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该中心为城区430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服务费用每人1200元/年,服务项目涵盖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法律救助、职业发展、人文关怀5大类。
周鹰介绍,服务有上门服务和询问式服务之分。其中,上门服务一年不少于12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上门服务采取“1+1”模式,由一名专业社工和一名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上门服务。
目前,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试点项目,主要为精神病人、智障和重度肢体、视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市残联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全市符合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条件的残疾人有1.7万,其中城区5000人。若试点顺利,明年有望扩大范围,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向社区或区残联申请。
开启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
最新消息显示,株洲市已拟定《株洲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等6大类352项。
“这就是实现从‘以钱养人’到‘费随事转’的根本性转变,开启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副科长彭彤表示。
实际上,株洲市正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整套招标、服务、评估体系。
今年5月,株洲市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推出政府购买服务“大单”:包括公共教育、社区建设、行业职业资格认定、行业调查、政府机关信息化建设等。
“这意味着,市场的服务需求,能竞争性选择更多的承接主体。”彭彤表示,目前,政府购买服务,不会搞“一刀切”,不会一下子全部推向市场,但政府也不会再大包大揽,将通过逐步理顺与市场的关系,让“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相得益彰。
记者手记
“供给方”转为“监督者”
过去,公共服务往往由政府“大包大揽”,往往是投入了大量财力,效果却不佳。
在社会需求日益多元的今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应厘清,要把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公共服务还给市场,政府职能的定位更应由“供给方”转为“监督者”。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如何“只买对的,不买贵的”?最关键在于公开、透明,事前严格招投标,事中落实监督,事后完善评估,体系制度建设还应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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