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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细化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工作

2016年01月04日 16:51 来源:番禺日报打印

  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近段时间来,番禺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区本级单位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及时修正《政府采购预算表》。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注(2015年)的通知》对采购品目进行调整的要求,区财政局修正了《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的采购品目及品目编号,并增加了备注栏,对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细化要求。

  明确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标准。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区财政局转发了《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及《关于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室内装修审核标准问题的批复》,使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能认真对照规定梳理2016年货物、工程、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编细编实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制定预算编制指导文件。针对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够规范、不够细化的问题,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指导性文件,引导预算编制人员更好地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文件界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提出了应先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涉及采购的明细内容按品目列出,对其中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避免混淆。

  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为使各单位财务人员及政府采购经办人更好地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及办事流程,区财政局分别在区委宣传部及教育系统进行了政府采购工作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知识及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集中和分散采购的管理,促进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落实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