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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服务实施

2016年03月01日 11:31 来源:三湘都市报打印

  日前,长沙市人社局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召开了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启动仪式。此次会议,标志着政府首次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服务的方式开始正式实施。

  记者获悉,参加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两万元的,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