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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推进棚户区改造出新政 政府购买商品房让拆迁户优先入住

2017年04月06日 10:18 来源:兰州晨报打印

  4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统筹购买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加大以购买方式筹集房源的力度,购置中小户型或户型适当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组织棚户区改造区域内被征拆的住户选择安置,切实做到棚户区改造“以房等人”,有效破解征拆安置难题。

  《意见》提出,在棚户区改造中将坚持建购并举、购买优先的原则,明确年度计划中新建和购买安置房屋的比例,购买主体要结合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实际需要,在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区域被征拆的住户回迁安置意愿的前提下,筛选确定拟购买的安置房屋范围,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区位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原则,依法审慎合理确定购买价格。

  《意见》明确,要搭建公开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竞争性谈判、政策性优惠等措施选择合适房源并降低购买价格。鼓励多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以增加被征收征拆的住户的选择范围。按照竞价择优、现房优先的原则确定备选楼盘和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