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发2021年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
2020年11月27日 09: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近日,天津市印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的通知》,通过天津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对于纳入目录内的各级国家机关履职所需公共服务事项,均可按照规定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和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提供。2021年目录编制继续本着共性和个性兼顾的原则,设立普适性目录与专门化目录两个体系。其中,普适性目录实施分级管理,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其他事项等,集中反映了政府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市级各主管部门依据目录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财政部门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发专门化目录,切实满足不同部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个性化需求。
对于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社会提供高质量民生领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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