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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 14:44 来源: 【打印】
各有关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经部领导批准, 2014年5月份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延期十个工作日。预计将于2014年7月10日左右公示拟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8月1日左右颁发甲级《资格证书》。5月份申请延续甲级资格的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前,可以继续开展相关代理业务。 特此通知。
财政部国库司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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