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2017年10月10日 15: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投诉人: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建宇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3栋8楼 委托代理人:罗俊奎 联系方式:18668489161 被投诉人1:上海建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百富路388弄11号楼1405室 联系人:周嘉靖 联系方式:15901970492 被投诉人2:上海市奉贤区中等专业学校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 联系人:江剑锋 联系方式:15000893723 主题内容: 本局于2017年9月8日依法受理了投诉人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上海建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就奉贤区中等专业学校“物流专业智慧教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00-20170804-0934 )招标事宜的投诉。本局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本局依法对上述采购项目及采购活动进行了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一、招标文件第18-19页中物流管理实训平台硬件系统的参数具有倾向性、限制性。二、招标文件第20页、第21页中物流管理实训平台软件系统及教师端软件及智能交互反馈系统的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性。同时招标单位在2017年8月30日在政府采购平台更新了《关于奉贤区中等专业学校物流专业智慧教室系统采购项目的补充文件》,也并未对质疑进行修正,同时对物流管理实训平台软件系统软件进一步指向性设定。三、招标文件第21页中大屏幕显示系统的参数具有限制性。 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为:贵局针对该项目投诉事项进行审查并给予纠正,以维护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人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 二、审查情况 2017年9月21日本局组织有关专家3人(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就投诉人的投诉事宜进行了审核、论证。专家认真查阅了招标文件等有关材料,听取了采购人代表就项目业务需求、投诉事项等方面的陈述。专家小组就投诉事项作了如下答复:1,关于投诉事项一:关于提供10点触摸技术功能检测报告问题,该项要求无指向性和排它性,作为扣分项具有合理性,建议保留。2,关于投诉事项二:为保证软件质量,要求提供相关软件登记证书有其合理性。该项要求无指向性和排它性,作为扣分项建议保留。3,关于投诉事项三:内容所提到的CE及五项重要指标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问题,关于CE问题,该项质疑成立,建议删除。关于五项技术指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鉴于该五项技术指标为重要参数要求,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具有合理性。该五项内容无指向性和排它性,建议该五项指标的检测报告作为扣分项。 三、处理决定 根据专家小组的审核意见以及补充招标文件中CE认证的内容已经取消,本局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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