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多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2018年05月29日 08: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四川省泸县财政局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一是加强管理。在部门预算中单列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印发《关于加强采购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需求制定、代理机构选择、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二是简政放权。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实行商场直购,解决了单位急需采购小额零星现代办公设备、空调等问题,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是公开透明。采购单位在准备验收前3个工作日,在互联网公告拟验收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邀请未中标供应商、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验收监督,并签署意见。
四是严惩违法行为。结合县委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和财政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近两年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作出全县通报1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2件。
(雷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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