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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一头一尾”管理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2018年05月29日 09: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 何晓勇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集中采购优势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7年,共完成采购项目241个,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159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9787万元,节约资金1807万元,平均节约率达8.4%。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亟待解决。

存在的问题

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了解,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存在漏报行为,没有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采购预算刚性不强,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二是对采购项目未进行科学的论证、充分的市场调研,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采购预算与实际市场情况脱节等现象;三是采购缺乏计划性。多数部门的采购均在采购预算之外,临时动议的项目较多,且小额、重复采购项目多,缺乏全年采购的计划性,导致不同时间申报的同类项目无法集中打包采购,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发挥不充分。

采购文件设计不科学。预算单位一般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货物、服务或工程类采购项目不熟悉,在项目申报时,对于基本参数缺乏前期论证,导致采购文件总体粗糙、规范性不强,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

履约验收环节相对薄弱。一是预算单位对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存在“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现象。部分采购人对履约验收环节重视不足,收而不验,验而不实,甚至出现与供应商改变参数、配置等现象。二是验收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三是缺少专家的监督。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和专业设备检测,预算单位在验收时往往只重视外观,无法对其内部结构、材质、性能进行检测核实,即使有问题,在验收现场也发现不了。

改进的建议

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政府采购长效发展,避免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具体而言,应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采购人员的自身行为;监督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种采购方式的审批和运用是否符合法定情形,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一是强化采购预算的完整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单位要加强前瞻性,编制完整的年度采购预算。二是强化采购预算的严肃性。根据政府釆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采购管理部门应按照单位预算,将同类货物集中打包,一次性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避免同类货物多次重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和效率。三是强化采购预算的计划性。现行预算往往一年一编制,预算部门较多关心明年干什么,较少关心后年干什么,工作缺乏连续性。对此,应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整体效益,增强年度间财政支出的连续性,探索编制以绩效为基础的多年期预算。

加大履约验收管理力度。采购单位必须转变思路,把好验收关,避免让供应商钻空子,降低采购质量。一是采购人在组织项目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首先,必须对照合同,查看其是否按时履约。其次,检查产品的包装情况和资格证明文件,检查内容可侧重于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防止降低配置标准、以次充好。最后,对于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也要落实到位。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针对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全程跟进项目进展情况,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