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PPP频道 » 资讯 » 地方资讯 » 江苏

兴化市出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2016年06月06日 0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近日,兴化市政府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实施意见》,就该市推广和运用PPP模式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断提升该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循原则。明确PPP项目严格执行“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回报合理,风险分担”、“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及“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四个基本原则。

  二是适用范围。明确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鼓励采用PPP模式。

  三是规范项目实施。明确PPP项目遴选、评估论证、采购、执行、移交等环节工作流程及绩效评价要素。

  四是制度保障。从加强项目财政管理、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做好综合金融服务、保障项目用地供给、简化项目审核流程和建立多层次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