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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政府采购工作大事记

2006年02月20日 00:00 来源:打印







    “十一五”规划赋予政府采购新使命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政府采购提出新要求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入新阶段

    财政部颁布部长令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资格认定管理

    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供应商投诉成为工作热点

    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

    履行入世承诺启动GPA相关工作

    中欧建立政府采购对话机制

“十一五”规划赋予政府采购新使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同时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与财税、金融政策结合,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表明,政府采购已不仅是一项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的制度,还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为加快这项改革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指明了方向。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政府采购提出新要求

2005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中央纪委进一步明确了2007年底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要求初步建立地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制度办法。财政部根据要求,制定了2007年底前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表和年度目标。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于20051222日在京召开,财政部张弘力部长助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这次会议是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财政部召开的第一次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中央各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入新阶段

2005年,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及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等方面均取得进展。按照改革要求,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国货认定标准以及扶持环保型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12月底,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出台了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标志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进一步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财政部颁布部长令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资格认定管理

20051228日,金人庆部长签发财政部令颁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31号令),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一般程序、审批和确认的资格条件、资格延续与变更、代理机构资格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该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表明,今后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都必须按照规定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31个地区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省级以上政府全部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机构分设、职能分离工作。机构分设后,各自职责日趋合理,初步形成了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目前,管采分离工作正在地(市)级推开。

    供应商投诉成为工作热点

2005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供应商法律意识的增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呈现增长快、投诉领域广、一事多投等特点,一些投诉还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财政部为此专门召开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交流投诉处理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问题。

    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

随着政府采购范围扩大,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再创新高,完成了2500亿元的目标,比上年增长超过15%。其中,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将完成400亿元,比上年增长35%以上。

    电子化政府采购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

2005年,各地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要点,积极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湖北、浙江等省开发了完整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深圳市也启动了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上海市突出了网上办事和网上服务功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发了专家管理系统,内蒙古、江苏、广西等地试行了网上询价采购。这些工作为形成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打下了基础。

    履行入世承诺启动GPA相关工作

20059月,财政部成立了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工作组,就我国加入GPA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同时,我国政府在中美第16届商贸联委会上承诺,与包括美国在内的GPA成员国开展加入GPA的技术性磋商。

    中欧建立政府采购对话机制

2005112日,财政部张弘力部长助理和欧共体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沙布总司长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中欧政府采购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明确在中欧财金对话机制下,财政部国库司与欧共体委员会内部市场和服务总司政府采购政策司将共同开展政府采购交流合作活动。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中欧政府采购对话机制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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