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成立
2006年06月02日 00:00 来源: 【打印】
本网讯 日前,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1正(副局级)2副。
成立后,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一组织全国人大机关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国人大机关采购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招标活动;负责有关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工履行;受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委托,代理全国人大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