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迅速建立采购绿色通道
2020年02月07日 10: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1月27日,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实行紧急采购。同时,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同时,各采购单位应当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
此外,《通知》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采购单位依法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的采购工作。
(程红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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