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政采意向公开“时间表”出炉
2020年08月07日 09: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布该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表”。
青海省财政厅明确,该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按照“省级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依次开展,省级预算单位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青海省财政厅还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公开依据等作了规定。其中强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意向。各主管预算单位可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向,并集中公开。预算单位可就单个政府采购项目逐个公开,也可一次公开一定时限内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各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意向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有门户网站的预算单位,也要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此外,青海省财政厅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认真安排谋划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注重对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联合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财政厅将结合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乐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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