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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三部门联动整治四类问题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2025年08月05日 10:27 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辽宁省财政厅会同省公 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5年辽宁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大连)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三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共治、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大顽疾。为切实做好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省财政厅统筹布局,综合施策,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调查取证效率,确保整治工作层层落实;二是部署工作步骤,整治工作分七个阶段有序推进,以代理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等多种形式展开,最终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并公示,形成有效震慑。三是细化工作要求,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与公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同时创新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发现潜在风险,筛查疑点线索,破解监管难题。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通过强有力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四类突出问题。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方案》有关部署,逐步推进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主动加强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