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在政府采购领域对标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2019年08月19日 09: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近日延安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领域对标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事项。
一、在采购需求确定方面,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因需采购原则,从严从紧确定采购需求。严禁无预算采购,严禁未经财政部门同意超标准采购资产以及采购进口设备。
二、在采购方式确定方面,要求凡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可选择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各部门、单位应尽可能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严禁私自变更采购方式,或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具有竞争性的采购项目。
三、在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方面,鼓励各部门、单位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中必须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委托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依托采购中心免费发放采购文件、不收代理费和运行由财政保障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四、在采购交易场所使用方面,要求各部门、单位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场地和设备使用费的优势,降低交易成本。
五、在闲置资产管理方面,要求各部门、单位在购置新资产后,要对闲置资产建立及时清理和处置制度,坚决盘活资产。
相关文章
- 红河州财政局:以电子化交易监管为重点 建立政府采购新机制2019-08-19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改革创新实施政府采购“三全”管理2019-08-19
- 淮北市财政局助推政府采购“放管服”加力提效2019-08-19
- 苏州:着力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管水平2019-08-16
- 内蒙古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座谈会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