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规范评审专家支付行为
2021年03月23日 08:4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本报讯 山东省阳谷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三项有力举措,规范评审专家支付行为,做好评审专家失信行为记录通报,提升规范高效评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规范支付程序。采购人于评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至评审专家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采购人依法履行法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依法缴扣个人所得税。评审专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二是惩戒失信行为。将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在“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实时通报,并上报至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相关部门信用平台。对于通报2次以上的评审专家,聊城市财政部门将其专家资格冻结半年,并通知其工作单位。
三是做好评价监督。相关行为主体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作出信用评价,不得虚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与事实不符或者恶意评价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一般失信行为处理。信用评价过程中发现相关行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张道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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