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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财政局:提质增效强管理 营商环境再升级

2025年09月09日 15:5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2024年,蕲春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机制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创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其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意向公开工作都较突出,被列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成效明显地区,受到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2024年以来,蕲春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全省“财政管理质效提升年”行动要求,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发挥政策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有效举措,创优升级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监管职能,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建立常态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将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确保监管内容贯穿政府采购执行的全流程、各环节。对于涉及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政府采购当事人举一反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落实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通过降低参与门槛、简化采购流程、优化合同融资服务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为其充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和提高竞争能力。2024年蕲春县采购国内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和产品共计17780.53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100%,其中,大型企业335.54万元,占比采购总金额的1.89%,中型企业1647.72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9.26%,小微企业14974.3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84.22%,其他类型企业(事业单位)822.91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4.63%。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成效显著。

压实主体责任,促进采购行为规范透明。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工作要求,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需求计划确定、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与支付、履约验收等环节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重点落实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提升要求,建立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体系。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率及电子化交易率均达到100%。通过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全流程地电子化交易,并引入远程异地评标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持续规范,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蕲春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为蕲春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