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政府拟修订《公共市场和公共服务授标法》
2017年02月13日 11:28 来源: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 【打印】
2月10日,几内亚总统孔戴主持召开了每周例行的部长理事会(LeConseildesMinistres),总理优拉、全体内阁部长出席了会议。
会上,经济财政部长卡巴女士(Mme.MaladoKABA)向会议报告了有关修订几内亚《公共市场法》(CodedesMarchésPublics)的建议。
按照几内亚《公共市场法》的定义,“公共市场”(MarchésPublics)包括:
--政府采购
--几内亚政府财政拨款实施的公共工程、公共服务、公共产品项目;
--几内亚财政部提供主权担保向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外资银行的各种类型的借款和对举外债(无息贷款、优惠贷款、商业贷款等)、用于支付实施的各类公共工程、市政工程、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等项目。
几内亚政府内负责管理、监督“公共市场”(MarchésPublics)的部门主要有:
--直属总统府的“公共市场监管办公室”(AutoritédeRégulaitondesMarchésPublics,ARMP);
--直属总统府的“大项目办公室”(l’AdministrationetContrôledesGrandsProjetsetdesMarchésPublics,ACGPMP),大项目办现任主任是Mr.MamadyThalesCONDE
--隶属于经济财政部的公共市场总司(laDirectionNationaledesMarchésPublics,DNMP)。
几内亚现行的管理监督公共市场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主要有:
1.2012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几内亚《公共市场和公共服务法》《Codedesmarchéspublicsetdélégationsdeservicepublic》
2.2014年7月22日颁布实施的几内亚《公共市场法实施办法》。
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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