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政府税收收入低于拉美平均水平
2017年03月27日 09:27 来源:驻哥伦比亚经商参处 【打印】
近日拉美和加勒比经贸委员会(CEPAL),美洲开发银行(BID),经济合作组织(OECD)税收管理政策中心在智利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5年拉美国家平均税收收入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2.8%,略高于2014年的22.2%。其中哥伦比亚仅20.8%,低于阿根廷(32.1%),巴西(32%),玻利维亚(24.7%),厄瓜多尔(21.0%)和委内瑞拉(20.9%),高于智利(20.6%)和秘鲁(17.1%)。
报告称石油行业政府收入下跌的影响仍然存在,哥伦比亚为重灾区,其石油行业收入由占GDP的2.5%下降到0.7%,拉美各国纷纷通过提高增值税及其他税种来保障收入。以哥伦比亚为例,2016年哥税收收入126.6万亿比索,其中24.1%来自增值税,当时还是采用16%的税率(17年哥税法改革生效后大部分商品增值税由16%上调至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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