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购买服务 » 滚动图片新闻

来宾市政府购买服务:“走心”的生意

2015年01月05日 17:42 来源:来宾日报打印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有助于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降低政府机构运行和养人的成本;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放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作为来宾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7制度(方案)”之一,今年10月,《来宾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顺利出台。而在仔细翻阅这份21页近万字的《方案》后,我们不难发现,来宾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动,那可是相当“走心”。

  向谁买——要挑讲信誉的“卖家”

  涉及购买活动,就得有购买主体和供给主体,也就是俗称的“买家”和“卖家”。

  《方案》指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群团组织在必要时,也会成为“买家”。

  而“卖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确定的。《方案》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值得注意的是,“卖家”需要具备的条件中包含如下这条:“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如同老百姓在网购时喜欢挑选信誉好的“钻石”“皇冠”店铺一样,口碑好、服务好的供给主体方将更容易获得政府的“订单”。

  买什么——一份6大类57款314项的“菜单”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治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市场供给的公共服务事项。”

  以上是《来宾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给出的可购买服务的6个大类,大类下面具体包含了57款共314项服务内容。

  指导目录涵盖了大到科技发展规划、小到群众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充分响应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它就像一份菜单,在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的同时,也提醒“买家”别太任性——不要过量点菜,更不要跳出菜单点菜。

  而且,《方案》也明确要求根据客观实际的变化需要及时调整,将符合政府采购规范标准的服务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服务类)中。也就是说,这份“菜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季节时令、大众口味进行动态调整。

  怎么买——“请示、拿钱包、砍价”一个都不能少

  按照《方案》,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审核和批复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这三个步骤。通俗来说,有点类似咱家买东西。先是向“家长”(市政府)提出购买申请,获批准后由“管家”(财政部门)拨款,然后才是与“卖家”(供给主体)讨价还价、做成生意。

  以下是三个步骤中一些值得关注的地方:

  在申请环节,购买主体“结合本年度本部门工作任务……同步编制本部门细化到具体事项的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即政府购买服务不会新拨付财政资金,而是在既有财政预算中安排。

  在审批环节,“财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审核和批复,也就是不能耽误服务的购买。

  在采购环节,购买主体“按照《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给主体,并及时与之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这就要求采购的过程公开透明,手续规范。

  总而言之,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做到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加强沟通。目前,来宾市正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机制,各方汇聚的合力将有助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改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