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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文:在农村活动的社会组织一半以上从事扶贫工作

2014年12月18日 09:47 来源:中国政府网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打好新时期扶贫攻坚战。《意见》指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扶贫开发,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成功经验,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重要特征。目前,我国扶贫开发事业还存在哪些问题?广大网友关心的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方式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应该从哪些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强化支持政策?带着这些问题,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副司长刘书文和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任曹洪民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请刘司长给大家介绍一下社会组织目前参与扶贫的情况如何?下一步要怎么促进呢?

  刘书文:社会组织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贫开发工作中一支潜力巨大的社会力量。到2013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50万个。据了解,这些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从事扶贫济困活动,特别是在农村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约有一半以上从事扶贫工作。

  社会组织扶贫通常以特定的项目为载体,以特定的群体为目标,具有指向清晰、互动性强的特点。推出了许多扶贫公益品牌。下一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扶贫的信息服务、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机制。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加强典型宣传;改进管理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要公开竞争,让他们充分参与进来。降低准入门槛、建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