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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

2015年01月13日 10: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公布《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操作流程》,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编审购买计划、确定购买方式、委托代理购买、公开购买信息、组织购买评审、公告确定结果、签订购买合同、履约管理与验收、支付购买资金的流程组织实施。

  《操作流程》指出,购买主体应根据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部门预算安排等情况,结合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年度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财政部门核定汇总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购买主体。

  对具有竞争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采购标准的,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未达到公开招标采购标准的,可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等方式购买。

  《操作流程》要求,对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的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购买主体或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布服务项目的预算金额、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

  对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购买主体按照评审结果,依法确定或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购买主体要加强履约管理,并根据履约验收情况及购买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