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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2019年02月28日 08:25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年来,亳州市积极谋划和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制度初步建立,采购行为趋于规范,数量众多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现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提升。2018年,亳州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71个,支出总额7.95亿元,项目与资金数比2014年分别增长4.1和4.6倍,支出规模居全省第三位。

  搭建制度框架。以2014年6月出台的《亳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为“纲领性”文件,我市相继印发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流程规范的通知或办法,编制合理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办法》为主,以指导目录、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四项配套措施为辅,全市及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1+4”的基本管理框架。2017年,为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两个文件,提出若干条“含金量”很高的落实措施。几年来,我市还就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清单制度、加强台账报送基础工作等方面建章立制,每年3月底前公布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清单已成惯例。

  重视精工细作。改革试点以后,为不断增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现“量”的稳定增长,亳州市及时召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议。有关部门与项目单位(购买主体)加强会商沟通,面对面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要求,深入调查了解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需求情况。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辅助服务全部五大领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具有引导性、合理性及精准性,目前我市已公布使用第四个指导目录。对部门预算软件进行升级,增设“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每次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时都附项目编码,实现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填报的有效衔接。几年来,通过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提供政策咨询与个别指导等方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规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等基础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关注,对推动我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起到很大作用。几年来,仅市本级就有5件议案、提案,对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及政府购买法律、社区管理、会计服务提出针对性很强的合理化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问题,我市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缺补漏”。改革之初,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构成中政府履职辅助服务比例偏高,而公共服务比例偏低。通过积极改善项目安排,我市公共服务项目占比由50%提高到80%。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栏,既从正面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及动态情况,又对容易混淆的非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辨析,避免“负面清单”项目错误实施。为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质”的提升,制定了《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连续两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集中报送,跟踪5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