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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集中采购的难点和对策(下)

2009年03月17日 14:00 来源:打印

   购买者的参与和集中采购的自主权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制度设计要求购买行为发生时,采购人要参与,但是一旦采购人真正参与了,他肯定是带着到关系户那儿去买,还能货比三家谈价格吗?采购人也不想明显得罪人使用人啊,而且整天给使用人牵着鼻子走,采购人员也不乐意,因为既然主持采购,假如价格一直高下去,是不好交代的,因此也要有自主权。其实使用人参与到其指定商店去购买,价格与质量难以保证,更重要的是集中采购人员没有选择的权利,而使用人不参与,又可能出现买来的物品不适合问题,这就是矛盾的统一体。实践证明由采购人员货比三家的采购方式比使用人带着采购,同一物品的价格是能大幅度减低的。但有些物品没有使用人参与,采购人是不懂的,必须要有使用人的参与,而要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就要选择没有私心杂念的使用人参与,但在目前的环境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领用数量得不到控制,集中采购制度形同虚设。集中采购本来是好事,控制了使用人的自由购买行为,但是假如维修材料申报采购的主动权依然集中在以前从事购买的人手中的话,或者说是控制在具体的维修人员手中的话,加上领导不能实事求是地进行控制和把关,那么使用人照样可以虚报多报,依然造成购买与使用信息的脱节,特别是在不掌握真实的需求和使用信息的情况下,使用人在故意虚假滥报以后,又一次性领完自己申报的采购物品,仓库保管员是无力控制的,即使知道其间存在明显的问题。因此由于维修信息、使用信息与采购信息之间的隔阂,内部集中采购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很难得出乐观的结论了。


零散琐碎和应急项目难以进行内部集中采购的,使用人故意要求集中购置。维修经常出现应急的零星采购项目,金额小却紧急,这些项目制度设计上可以经领导批准后自行购买,而使用人偏偏不去购买,都让采购机构操作,故意为难采购机构,而一旦领导再把关不严,采购机构就难以应付。考虑到成本和人力物力因素,以几制度上设置的应急小额项目自行购买的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一般不能去购置,而由此造成的后果,使用人可以无顾忌地推向采购机构。


福利标准不统一,领取频次不限定,必然造成富贫不均现象,内部集中采购制度就要受到垢病。办公用品的领取要设定好标准,不能谁的面子大,领导喜欢谁,就多买多领,假如内部集中采购制度没有考虑到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标准,设计固定的办公用品发放标准,那么势必会出现多领多占、滥领浪费、贫富不均现象,这应该是制度设置上的失败,更是领导敷衍塞责的极端表现。


是否在集中采购以外还能漏网之鱼,冲击着内部集中采购制度。既然实行了内部集中采购,那么是不是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都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来实行了,这是考验单位领导智慧与魄力的重要内容,能否有勇气做到这一点,也是廉洁自律的重要指标。我们可以天真地认为,领导既是内部集中采购的主要力量,也是内部采购制度的约束者,假如领导不把一些项目交给内部集中采购,而安排别人自行购买,发票照样可以报销,采购机构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这是制度上的漏洞,领导对此应该是清楚的。


采购市场的熟知度与否变成了工作效率的瓶颈,也是工作压力巨大的重要表现之一。确实内部集中采购的项目太多太杂,有些项目技术性很强,对于采购人员熟悉采购市场来说,是一项艰苦的考验,面对相当复杂的采购任务,采购人员在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全面了解采购市场行情的,而且这项采购政策能否得到延续,也是难以说清楚的事情,无形当中也给采购人员以消极影响,又有谁能够下大工夫进行所谓的市场调研呢?政策的稳定性与人员高素质的配备,以及采取措施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些应该是领导要重点考虑的事务。


内部集中采购环境错综复杂,难以创造适宜集中采购效能的工作条件。以下的现象应该是见怪不怪了,部门领导与下属有默契,各取所需,甚至自己就是某事的安排者,于是就形成了固定的和长期的对外关系,而且是以某种互利互惠的方式和传统经营着,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上层的领导,在购买物品方面一般都有自己的关系户,特别是量大的部门,自然就形成榜样的力量和效仿风气。各使用者在长期的购买行为中自然也形成一种良好的客户关系,至于回扣,回购,高价质差,坑害国家利益等行为是否发生,这些情景是可以想象的,想象的根据就是私下的购买行为的积极性,以及众多的反应信心。于是上上下下就构成了一张牢不可破的网络,而一旦成立所谓不成熟的集中采购机构来硬生生地扯破这层关系网,几乎是不可能的,遭受的方方面面的阻力是难以预计的。在目前的体制下,所谓的公心还有吗?党员干部在群众中还有威信吗?战争年代那种群众舍命保护党员干部的遗风是“否青春长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豪言壮语变成了为官只顾自己利益和亲信利益的霸气;正直无私的人被沦落成了傻老冒和不合群,甚至被认为是哗众取宠;党风廉政建设口号很响亮,但华丽的外衣下腐败愈演愈烈。在这样的环境下,指望临时成立的所谓集中采购机构来力挽狂澜,似乎是蚂蚁撼大树,不自量力,至少环境是不具备的,这就是内部集中采购难以正常有效执行的潜在的根本性的障碍。


做好内部集中采购的相关措施和对策


领导要实体性地重视,计划要周密,各级领导要团结一致,朝这共同目标而努力奋斗。从表面上看,内部集中采购制度就是集中一批人花钱买东西,应该是十分简单的事情,但实际操作却遭受了空前的困难,其实是当前的社会风气与紧张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个真实的缩影,那么假如领导真的想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中开辟出一条有为的从政之道的话,则必须要有坚定的魄力与勇气,要进行周密的部署,执行政策要一以贯之,全面细致,不能做形式主义而挂一漏万。既然实行集中采购了,就必须要对内部的所有采购事项实施公开透明化操作,未进行集中采购的一律不得报销,没有例外,甚至包括领导购买的烟酒在内,假如能够彻底到这样的程度,采购范围这道关口就把住了。领导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的团结合作很重要,要真诚的相互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推卸责任,明争暗斗,阴奉阳违,要主动积极的创造性思维,协助主要领导不断丰富集中采购的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集中采购的操作规程,动态地解决问题。我们坚信,领导的团结一致和坚定的信念,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强后盾。


要有一批敢于坚持原则,敢于逆风而上的真正果敢的执行者。内部集中采购肯定要得罪一批人,不能因为可以预想的困难而退缩,不能因为怕得罪人而敷衍了事,当然采购工作最应讲究的就是和谐,但是对于破坏和谐采购的症结点,我们要有坚决踢开的勇气,我们要坚信,内部集中采购虽属分散采购,但却是规范内部购买行为的有力武器,必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补充和延伸,是《政府采购法》在分散领域的灵活运用,是国家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只有认识至此,我们的内部采购执行者,才能敢于创新工作思路,在事关大局的原则性问题上不含糊。领导既然选派某人从事采购工作,其实就是对你的极大信任,我们不能辜负领导和单位的期待。工作实际中,对于那些故意为难采购的行为要坚决反对,对于一些隐藏的不满情绪,则不必在意,任其自生自灭足矣!作为采购执行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办事透明,要按原则和规矩办事,做事要令人信服,不断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要综合评估考虑内部集中采购对单位内部与外部的影响,敢于树立正气。只要是出于规范内部采购行为的,那么对内对外造成的影响必将是积极的。对内来说,能够给单位职工树立信心,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朝气,感觉到美好未来的趋势;对外来说,必定提升单位的整体形象,因此我们要利用好内部集中采购带来的优势影响力。只有树立了正气,才能压倒歪风邪气,在浩然正气的涤荡洪流冲刷下,那些不健康的影响内部集中采购的所有的不良风气,才会渐渐地如雾一样消退。内部集中采购的环境有了保障,是正确执行采购的关键环节。


要规划好体制机制方面的建设,保证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序有力地发展下去。在内部集中采购正常实施以后,要不断完善这项制度,在扩大采购范围,规划办公用品领用标准,集中零星采购需求,控制采购频次,扩大供应商选择渠道,充实使用人参与和采购人的自主权,规范购置、入库、仓储、领用等实际操作制度,配备硬件设施,完善人员结构、数量和素质等等方面,要制定好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从而要使得内部集中采购工作既能规范操作,又能在制度的保障下顺畅开展,给采购行为塑造良好的舆论及社会氛围。


要成立专门的内部采购督查机构,加强都关键性环节的控制和指导。首先要对使用人的需求情况进行查实,不能任由其凭感觉和情绪意气乱报采购需求,其实对于维修类项目来说,完全可以依据工作需要组织专人进行调查,花一点工夫,该买多少盏灯,多少个电子整流器是一目了然的,假如使用人部门的领导,有最终审批权的领导只管批示,而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故意放纵某些人的行为,应该就是制度的破坏者。而目前机关里弥漫的情绪却纵容了这方面的行为,大家似乎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得罪人,领导也不从制度设计上进行控制,难免给人以同流合污的嫌疑;其次要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这样一来能够有效控制乱报乱领行为,虽然单位职工开始会嫌烦,但这项制度假如能够严格执行起来的话,对借乱报乱领而发泄不满情绪的人将是釜底抽薪式的重击,更关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保证内部采购制度取得实际效果。三是督查机构要对严肃处理故意为难、刁难集中采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如故意伪造应急采购,故意填写带有陷阱的采购需求,以非正当理由故意要求更换购置的物品,对于单位内部各自为政而不断地零散申报采购项目的,要对单位负责人提出警告,责成其以负责任的大局意识统筹并集中内部购买需求。总之督查机构要有相当的权威,有全心全意为机关把关的服务意识,敢于真抓实干,敢于突破机关潜规则和慵懒风气网,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机关内部集中采购工作有效推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