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内控建设的现实困境与解决路径
2025年12月09日 08: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 曾凡俊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但在实践中,采购人确实面临着诸多难点和痛点。结合实际情况和案例,笔者通过深入剖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和方法。
内控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难点与痛点
——制度空转与业务“两张皮”。在一些采购单位,采购制度未能有效嵌入实际采购流程。采购人员不熟悉、不理解、不执行采购制度,觉得制度是负担,是“为应付检查而存在”。如某单位制定了详细的《采购需求论证管理办法》,但业务部门在申报时,仍然习惯于“拍脑袋”决定技术参数,直接照搬某个品牌的产品说明,导致论证报告流于形式,为后续“排他性”投诉埋下隐患。当审计部门询问为何参数如此具象时,业务人员竟回答“制度太复杂,没时间细看”。
——权责不清,齐抓共管变成“无人负责”。一些采购单位财务、后勤、业务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部门都涉及采购,但职责边界模糊,容易出现业务部门“只提需求、不管合规”,采购部门“只走程序、不审实质”,财务部门“只控预算、不晓详情”的脱节现象。如某高校实验室需要采购一台大型设备,业务人员提供了充满倾向性的技术指标。采购部门虽然觉得不妥,但因不精通专业技术,未进行深入审核便直接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引发其他供应商质疑,项目被迫中止,耽误了科研进度。事后,业务部门抱怨采购部门不专业,采购部门抱怨业务部门乱作为,相互推诿。
——专业能力不足,采购人“不敢采、不会采”。采购人员若不够专业,会导致在编制采购需求、设定评审标准、签订合同等关键环节力不从心,要么过于保守选择最低价,要么被供应商“牵着鼻子走”。如某医疗机构采购一项信息化服务,由于对“云计算”“大数据”等概念理解不深,在招标文件中未能清晰定义服务等级协议(SLA)、数据安全等核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质量大打折扣,但因合同约定不明,单位维权困难,陷入被动。
——风险防控滞后,“重程序、轻实质”。内控重点过多集中在“招标投标”这个环节,生怕在程序上出问题,但对采购活动的“一头一尾”——即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重视不够,而这部分恰恰是风险高发区。如某县市政道路工程采购,前期招标程序完美,但验收时仅由几个不熟悉工程的人员“走过场”看了一眼,未能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道路使用不到一年就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此时供应商早已质保期满。
——信息化支撑薄弱,“数据孤岛”现象严重。很多单位采购预算、计划、执行、支付、资产入库等环节数据割裂,无法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如某大型医院,药品采购由药剂科负责,设备采购由设备科负责,后勤物资由总务科负责,各部门使用不同的管理系统。财务处年底对账时,需要人工汇总几十张表格,耗时耗力,还经常出错,无法实时掌握全院采购支出的全貌和风险点。
解决路径和方法
针对以上痛点,笔者认为,采购人应构建一个 “全流程、嵌入式、信息化、权责清” 的内控管理体系。
——推动内控从“纸面”走向“实战”。一是将内控制度要求转化为清晰、直观的业务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输入、输出、审批节点和风险点,让采购人员“一图看懂”该做什么、怎么做。二是开展常态化培训与案例教学,定期组织培训,多用本单位或外单位的真实案例进行剖析,让采购人员深刻理解违规操作的后果和合规操作的必要性。三是建立内控考核机制,将内控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晋升等挂钩,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
——明确权责划分,建立协同制衡机制。一方面,设立清晰的职责矩阵,明确业务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法律顾问等在采购活动各环节的具体职责和权限。例如业务部门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必要性、技术可行性负责,采购部门对采购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负责,组织专家对复杂需求进行论证。财务部门对资金预算的落实和支付审核负责。验收小组由业务、技术、采购等多部门人员组成,共同对履约结果负责。另一方面,建立分级授权机制,根据采购金额、风险等级等因素,明确不同层级领导的审批权限,避免事无巨细都上“一把手”会,提高效率,分散风险。
——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采购队伍。一是设立采购专员,负责本单位采购事项。二是对于重大、复杂的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进行需求论证、文件编制,弥补自身专业短板。三是建立单位内部的跨部门专家库,在需求论证、履约验收等环节随机抽取专家参与,提供独立、专业的意见。
——聚焦风险高发环节,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其一,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推行“需求标准化模板”,要求业务部门填写需求目标、功能性能指标、技术标准、服务要求等。对非标准化、复杂项目,必须组织需求论证会,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其二,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验收的组织方式、参与人员、验收标准、方法和程序。对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推行分期验收、过程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其三,加强合同管理,对关键条款(如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知识产权等)进行重点审核。建立合同履行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合同变更和纠纷。
——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赋能智慧监管。建设或升级采购内控管理系统,将预算、计划、立项、招标、合同、验收、支付、资产入库等环节全部线上化,实现“一个平台,全程管理”。打破数据壁垒,与单位的财务系统、资产系统、OA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确保数据同源、信息共享。设置风险预警点,在系统中预设风险规则,如“超预算采购”“合同关键条款变更”“验收不合格仍申请付款”等,系统自动预警,便于管理层及时干预。
持续提升采购人采购能力和质效
笔者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分层分类的采购人能力素养提升体系。不仅要培训法规,更要培训谈判技巧、成本分析、项目管理、风险识别等实务技能。推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提升采购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同时,将内控的最终目标锁定在“物有所值”。将需求管理作为绩效的起点。建立重大采购项目后评价制度。在采购需求中引导内控制度服务于政策目标,将支持绿色发展、促进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通过内控环节落到实处。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让采购内控平台系统自动比对历史成交价、市场公允价,对异常报价提出预警。基于海量项目数据,推荐同类项目的优化需求方案。对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多维度风险画像,实现精准预警。
采购人内控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核心在于从被动合规走向主动价值创造。采购人不再仅仅是“花钱者”,更要成为公共资源的“精明管理者”和国家战略的“坚定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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