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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响省域政采标准化“第一枪”

2025年07月11日 08: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实施山东省地方标准《政府采购业务规范 第1部分:采购人》(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作为全国首个省域政府采购采购人全流程操作规范,标志着山东省政府采购步入“制度约束”与“标准引领”双引擎管理阶段,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其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营商环境优化成效。在前期调研中,山东省财政厅发现,部分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需求管理水平参差不一、内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采购质量提升。为此,山东省财政厅于2022年启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通过全省范围调研和专家论证,统筹规划,着眼采购实务,设计构建覆盖业务规范、基础数据规范等政府采购全流程、全要素的标准体系,本次出台的《标准》即其中之一。
  “《标准》制定中累计收集16市财政部门、全省多家预算单位及社会代理机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等意见,形成涵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来源、公开采购意向、明确采购需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签订及履行采购合同、申请及变更事项6个核心环节的采购人地方标准,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可量化、可执行的行动指南。”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标准》突出“规范、效率、责任”三大核心导向,并从四个维度塑造采购人履职框架:一是预算刚性约束机制。《标准》明确要求无预算安排不采购,采购人需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实施采购。二是全采购周期需求管理。《标准》建立采购需求模板化制度,要求采购人明确采购标的的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后续采购等要素,并配套制定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模板。三是政策功能落地。《标准》将支持创新、绿色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嵌入采购全流程,要求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应体现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并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验收内容。四是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闭环管理。《标准》明确签订及履行采购合同的具体流程及业务要求,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和质量标准等组织履约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同时,对供应商需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的,明确要求采购人应根据融资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合同融资顺利开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为确保《标准》“能用、好用、管用”,山东构建起“制度+技术+人才+监管”的立体化保障体系。
    制度先行,筑牢监管的“钢筋铁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不断为山东省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浇筑“制度框架”,让监管从“弹性约束”变为“刚性标尺”。
  数字赋能,撬动治理转型。根据《关于编制山东省政府采购业务规范的工作方案》,山东省财政厅于2023年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指导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各交易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从采购管理、交易、监督等方面推行标准化、结构化、数字化改造,提升数字监管、风险管控、异常监测等能力。
  专业支撑,夯实“人才底座”。聚焦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三类主体,分类开展定制化业务培训——针对采购人强化需求编制、合同履约能力;对代理机构聚焦流程规范、风险防控;为评审专家强化标准理解、职业操守。以专业化培训提升全链条执行水平,让每个参与方都成为“标准化执行人”,从人力端夯实标准落地基础。
  强化监管,构建闭环治理体系。一方面,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遏制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开辟全方位、多渠道、无障碍的“线上+线下”标准化政府采购救济渠道,确保供应商依法通过质疑、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共同促进采购活动的规范性。整治加救济双管齐下,构建起监管闭环,为标准化落地筑牢“防护网” 。
  “下一步,山东将以采购人业务标准实施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代理机构业务规范、供应商业务规范、基础数据规范等系列标准制定,构建组织规范、公平竞争、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生态,为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强劲动能。”上述负责人表示。(记者张明柳 通讯员周铭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