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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构建全链条体系整治异常低价

2026年01月06日 09: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需求管理、情形界定、智能预警、合规处置到责任落实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政府采购从“低价导向”向“优质优价”转变。
据悉,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中,异常低价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障、服务供应稳定性受损,还存在中标后变相抬高实际成本、加剧恶性竞争等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通知》是江西省财政厅借鉴试点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手段破解行业痛点。
在源头防控方面,《通知》强化采购需求管理,要求采购人结合实际需求、市场调查及同类项目成交信息,制定科学清晰的采购需求并合理设定最高限价。对于综合性项目,需按专业类型合理划分采购包,避免因打包过大过杂导致报价失准;针对信息化建设、耗材用量大的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将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升级报废等后续费用纳入报价评审,从根源上遏制“低价抢标、高价履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优化采购评审机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允许采用两阶段评审法,先评技术服务质量再核报价,确保质量优先。
为精准识别异常低价,《通知》明确四类触发审查的具体情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其他低价情形,为一线审查提供明确量化标准。
依托数字赋能提升监管效能,《通知》明确,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建立异常低价预警机制,实现采购全流程数据自动抓取、智能分析。评审环节中,系统将自动识别异常低价并推送评审委员会审查;确标前,相关信息同步推送采购单位及主管部门复核,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在处置流程上,《通知》明确,评审委员会应要求异常低价供应商现场提供成本测算说明及证明材料,结合电商平台价格、行业薪资水平等信息核查报价合理性,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在确标时需开展复核,复核期间暂缓公告中标结果,复核情况需报主管部门及监管备案,确保审查程序合规有序。
为压实各方责任,《通知》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履约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监管;财政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未依法开展异常低价审查的评审委员会、拒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的出台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采购项目质量,推进优质优价采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记者付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