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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国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2017年12月07日 08:46 来源:永州日报打印

今年来,蓝山县国税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

为加强采购监管制度建设,该局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制定了《蓝山县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规范非政府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工作应坚持依法办理、职责明晰、监管到位的原则,保证采购活动有序开展、高效进行。加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部门组织机关各部门根据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要求机关各部门及时提交详细采购需求,规范、有序地统筹安排全年的采购项目,对需求部门提交采购的项目,做到既有经费预算,又有采购预算,明确采购预算的来源、金额,杜绝无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不明确而采购的情况。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自行采购后补程序采购的行为,对已经批复的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及时组织安排,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采购人日常财务的监督管理,把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的范畴,及时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规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