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对“互联网+政府采购”提高监管水平做出新尝试
2017年12月26日 09:2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日前,山东省烟台市对以“互联网+政府采购”提高监管水平做出了新尝试:在原有的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中新增开发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功能。此举旨在实现自政府采购指标导入到建议书备案、代理协议委托到采购合同签订到财政资金支付等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控、实时提醒、超时锁定,倒逼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完成采购各环节的执行,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据悉,新系统的开发可以实现预算指标下达1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系统自动提示采购人;预算指标下达2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或采购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不签订合同,系统自动对指标进行锁定限制使用。这对提醒采购单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增强了制度的硬性约束,倒逼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近年来,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精准发力,建成了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把“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等纳入到统一平台中,功能涵盖指标管理、采购申请审核管理、采购文件管理、信息公告管理、合同管理等5大类,在网上可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审核,完全实现无纸化操作。各方当事人在网上进行操作,不仅使采购工作变得便捷高效,而且项目流转数据全程留痕,能满足各方参与主体的需要,真正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有效融合。
在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今年,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积极探索,依托电子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实现“放下去”“管起来”和“服务好”相结合。尤其针对部分预算单位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和签订合同、拖延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降低政府采购效率的情形,烟台市探索在电子监管平台中新增开发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功能,这是该市对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统计显示,新系统上线以来,发现共有364条指标因预算指标下达后2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或未及时签订合同被锁定,涉及70余家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1.7亿元处于“休眠状态”,未及时进入采购程序。其中,大部分单位已提交上报情况说明和政府采购计划,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新系统给予及时解锁并限期执行,目前,大部分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均已进入采购程序。同时,向其他50家预算单位下发了《政府采购督办单》,督促其加快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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