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实施采购计划备案制
2018年01月12日 08: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管放结合”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简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强化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侧重点由事前审核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2017年11月起,云南省泸西县制定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该县的采购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需提交纸质备案表到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备案,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也可以自行组织采购。待条件成熟时,今后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红河州协同办公平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备案管理。
(朱育琼)
相关文章
- 东海:政府采购年节约资金3600万元2018-01-11
- 启东市:公开招标新一轮路灯节能改造工程2018-01-09
- 佳木斯市: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充电2018-01-09
-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大回访”2018-01-09
- 庐江县:扎实推进“放管服”提高招标效率20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