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高效推进政府采购进程
2018年01月29日 09:03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着眼效率,推进规范化采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7年度)及温州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结合鹿城实际,切实把这些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经统计,2017年全区共计进行了603项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194.8万元,全年财政节约资金5954.52万元,节约率达9.73%。
二是着眼民需,推进信息化采购。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工作部署,鹿城财政把政采云平台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龙头,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仅实现政府采购全程“零上门”目标,而且实现即报即批,审批流程从原先的一到二周提高到当天上报当天审批。根据系统汇总,政采云平台2017年已进行近三百项采购活动。
三是着眼大局,推进创新性采购。不断探索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鹿城棚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出台了《鹿城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遴选办法(试行)》,并草拟了《鹿城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温鹿政办〔2017〕9号),充分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规范和推进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更好地推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制度设计,引进一流的专业机构和企业参与谋划和建设,助力全区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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