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金溪县财政局“三个突出”举措深化政采“放管服”

2018年04月28日 12:55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日,金县财政局立足“放管服”改革要求,紧扣当前改革实际,重新修正出台了《金溪县政府采购专管员工作制度(试行)》《金溪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新制度,提出了“二十五条”新政策新措施,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的作用。

  一、突出“放”字,减环节提效率。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预算约束,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依法“放大”采购人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改变以前年度一件一批的审核形式,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形成运行有序的政府采购工作局面。

  二、突出“管”字,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突出预算约束刚性,无预算不予采购。按照新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在安排年度项目预算时,同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由负责归口资金管理部门在“金溪县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上线,审核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项目的采购预算,根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其他项目要遵循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同类项目市场价格及历史成交结果,科学合理地审核采购预算。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政府采购前,须经过造价评审,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实现预算管理全覆盖。

  三、突出“服”字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遵循多问需求、增强服务,基层单位的难点,就是其工作着力点的原则,向县直各单位发出问卷调查,收集政府采购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上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专业培训等形式,进行政策辅导。同时,今年三月份还举办了一期集中对一级、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领导及专职人员的培训。在日常咨询工作中,该局还借助对教育、卫生系统等上门培训、专业培训的时机,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