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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创新推进阳光政府采购

2018年06月06日 09:22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年来,长丰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履约监管、提高采购质效”的总体思路,创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成效。2017年共完成采购项目1978个,成交金额约3.74亿元。今年1—4月份共完成采购项目626个,成交金额1.21亿元。

  一是制度创新铸牢采购根基。推进与市一体化及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在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履约管理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做到以制度覆盖采购工作的全流程,以制度保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开展。

  二是科技创新提升采购能效。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招投标全面实现,市场各方主体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完成从采购委托、采购文件确认、供应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工作,实现了以“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徽采商城使用工作,2017年该县徽采商城采购金额位列全市各县(市)区前列,获得省表彰通报。

  三是方法创新提高采购质效。针对非标准定制商品,在广泛运用综合评分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主要产品品牌效应”考核评价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各家企业所投产品品牌的优劣程度进行分类打分,以最大程度确保采购效益的最大化,受到了广大采购人的广泛认可。同时,灵活选用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为广大采购人采购到满意的产品,切实提升采购效益。

  四是监管创新保障采购效果。严格政府采购货物履约验收管理,以固化的制度来明确采购主体的职责定位,并对验收的依据和流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强化与审计、纪委等部门的联动,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在采购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加大对不良供应商违规违约情形的查处力度,运用资信考评等有效方式,加大供应商失信成本,净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