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三举措助推政府采购监管新思路
2018年06月11日 15:52 来源:财政部 【打印】
按照上级关于“要持续发力,不断创新,把政采云平台做大,品牌做亮”的批示精神,优化政采云平台操作、服务流程,切实提高采购单位的满意度。一季度该区在政采云平台上的采购预算金额1316.798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58.933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62.498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4.3万元,实际货物类采购金额1139.8237万元,实际服务类采购金额145.4599万元。
二、扎实做好两大改革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规定,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等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与检查指标体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配合上级推进公车使用管理改革。继续配合各级车改办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引导各单位加大对国产自有品牌、省产自主品牌、新能源车的购置更新比率,加强对各单位车辆购置申请的监督,确保不超标、不超配,严格按照省级规定和审核程序。
三、扎实做好三项管理
一是根据该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参照省、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一步调整优化该区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研究制定该区2018年采购流程图,充分发挥省、市目录和标准的示范与引导作用。
二是做好内控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政府采购监管干部,真正把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科室党员干部的政治、大局、核心、看齐意识,坚持“服务到位、保障到位、预期管理到位、风险管控到位”的财政总体工作要求,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内控制度建设,打造绝对忠诚、干净自律、干事担当的政府采购队伍。
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中介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查处力度,促进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查处力度,促进采购代理机构提高专业水平和依法经营。严格依法处理投诉、举报等案件,加强对采购组织机构质疑处理的知道和督查,切实保护供应商合法权利,提高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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