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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深化“放管服” 推进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运作

2019年03月13日 08:37 来源:财政部打印

   近日,汕头市制定《汕头市市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定点采购等通知,进一步践行“放管服”,推进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运作。

  一是下放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这3个品目,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执行模式。2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可选择批量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采购。2019年3月,汕头市将组织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采购人要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全年工作安排确定采购需求,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制定本单位的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在3月15日前完成计划备案工作。

  二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和评估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风险,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要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采购结果负责。采购人无故拒绝、拖延签订合同或支付资金的,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要求的,市财政局将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暂停采购计划备案等处理。

  三是进采购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市直和六区一县的政府采购信息均统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分网公开,包括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全流程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