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焦作: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2019年09月20日 08: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联合市工信局、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召开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推介会,就下一步如何扎实推进该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会上,焦作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焦作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和《合作融资服务机构名单》,融资服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代表作了发言,中信银行与2家中小微企业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

“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提高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义的认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之一,也是我市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会上,上述该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开创了政、银、企合作的新模式,有利于促进融资服务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细化流程,压实责任。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中小微企业申请、融资机构放贷、资金支付还贷”等基本程序,细化为7项具体操作流程,增强可操作性,压实各参与方责任。一是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二是中小微企业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与融资机构对接,提供相关资料;三是融资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中小微企业,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四是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是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六是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放款;七是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

其次,焦作市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沟通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协调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监管,为融资双方的信息对称提供便利和服务;各融资服务机构要对接系统,尽快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互联互通,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降低信息融资风险。各中小微企业要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认真履约,按时还款,不断提高信用等级,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企业形象赢得融资服务机构的信任与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据悉,会议为财政、银行和企业之间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机会,在银企之间搭建了一座合作交流平台,得到了融资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的一致好评,为政府采购发挥政策功能,服务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市直部分预算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融资服务机构的主管领导、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