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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财政:强化政府采购管理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19年12月02日 08: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坚持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努力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和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严把预算强执行,控好源头。在预算编制环节,做到提前介入,安排专项议题布置政府采购预算业务,重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积极指导和解答采购人在编制预算中遇到的问题,为准确高效建立信息化数据奠定基础。在预算执行环节,与支出科室既分工负责,又联动监管,强化采购指标事前审核和事中监管,严格采购预算约束,确保“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2019年1—9月,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金额12.3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81亿元,节约资金0.5亿元,节约率4.2%。

  二、优选专家建机制,服务评审。一是对现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及时清理退出。二是多渠道征集专家。把向社会公开征集与单位推荐相结合,除通过公共平台发布、向单位发文征集外,重点征集医疗卫生、法律、财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评审专家;无缝指导对接专家网上操作入库申请,确保入库专家专业对口、资料完备。全市入库评审专家501名,涉及1283个评审专业。目前,全市在线抽取政府采购专家的政府采购项目1861个,共计抽取专家8902人次,参评6282人次。通过实行评审专家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邀请、名单加密保存、抽用全程留痕、信息管理自动生成,从机制上避免了人为干预,最大限度的保证专家公平、公正参加评审,实现了实时监控和县(市、区)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县(市、区)评审专家不足的问题。

  三、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升采购效率。一是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政府采购事项“网上办”,减少“跑腿”环节,取消纸质备案审批环节,实现了政府采购审核备案从“往返跑路”到“网上办理”“一次办”和“不见面办”转变,做到在线全程监管以及监管常态化、动态化。二是借力“互联网+”建立电子卖场。2018年底,率先与政采云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市5县(区)建立电子卖场,使之成为政府采购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之后的第七种采购方式。通过信息化市场化手段,进一步丰富了政府采购方式,有利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也极大地方便了采购人。至2019年11月,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506家,上架商品1110种,445个预算单位共达成交易1929笔,交易金额3026.03万元。

  四、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一是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时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梳理《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制纲要》要求,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内控流程,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水平。二是实行政府采购专员负责制。及时下发《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选配1名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并明确政府采购8项具体职责,确保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分类别、多形式组织开展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预算单位、电子卖场供应商的信息化操作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市级政府采购专员、电子卖场操作培训45场次,参训人数达3600余人;建立12个运维微信群,帮助采购人、供应商熟练掌握采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