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五大便利举措 构建优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1年08月02日 09: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提高各方参与便捷度。按照“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将原有分散的项目交易系统、协议供货交易系统、网上商城系统进行归并整合,新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在业务上实现市场主体“一地登记、全市通用、分级管理、信息共享”。供应商基础数据一经填报,由属地采购管理部门初审公示通过后入库,资格与登记信息全市互认共享,免于供应商重复注册登记。在功能上实现让数据“多跑路”、采购当事人“少跑腿”。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卖场”与项目交易平台,形成全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走“电子卖场”、限额以上走“项目交易”,实现“全品目、全流程、全公开”电子化。
二、增强政府采购交易便利性。将入围制改为征集制,征集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不设入围比例,不设入围门槛,广泛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时给予实体供应商转化为电商的过渡时间,提高供应商参与的便利性。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从2021年起,取消电商资质要求,借助新建的网上商城所具有的互联网在线交易优势,实施网上直购、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电子反拍和在线询价等采购方式,为供应商减轻运行负担。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共征集供应商453家和电商71家,展示商品超14万件。今年1-6月共完成小额零星货物、服务交易近3.6万笔,累计交易额2.43亿元。
三、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成本。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保证供应商履约能力。将采购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15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规范保证金收取,取消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据测算,此举每年将为供应商减轻资金占款约3.2亿元。创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依托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线上“政采贷”平台,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担保、免抵押金融信贷服务。2021年1-6月份,市本级采购信用融资授信已突破2亿元,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29亿元。
四、增强政府采购交易制度灵活性。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20年度的200万元提高到2021年的400万元,强化了预算人对上述提高数额标准范围内项目的采购自主权,方便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用采购方式,利于发挥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周期短、效率高的优点,促进采购项目提质增效。进一步简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操作流程,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类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除了按照法定方式采购,也可以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五、积极构建公平竞争的优良营商环境。简化证明材料,对于可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无须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供应商已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再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力戒以不合理条款对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以注册资本、资格条件等方面限制企业、使用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标准排斥企业等行为。其中,通过采取消除门槛、价格扣除等手段,切实提高了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竞争力。2020年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266.34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9.1%,中小企业成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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