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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义县:优化政采服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09月17日 10: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崇义县财政局紧紧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目标方向,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紧密结合,优化政采服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积极推行“网上办和马上采”的政府采购服务模式。一方面,崇义县财政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落实市场主体线上办理政府采购事项、“不见面开标”等便民惠民服务。采购代理机构进驻该县、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质疑投诉等事项,已实现“一站式”线上办理,受理时间已缩短为1个工作日,全面实现“一次不跑”。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现场报名环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线上”方式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版本的采购文件,实行供应商实名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2021年1至8月,该县累计办理68件“网上办”事项,供应商累计下载388份采购文件。另一方面,简化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提升采购效率,实现“马上采”。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电子询价、电子反拍、背靠背竞价,实现采购流程电子化,集中采购目录内单次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的完成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单次采购预算10万元至30万元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今年1月至8月,该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累计完成1098个采购项目,采购金额达4566万元。

春风化雨润人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一方面,崇义县财政局持续贯彻落实“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大力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减轻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021年1至8月累计免收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29万元;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比原规定时间缩短15日,进一步提高采购时效;缩短采购资金支付时间,将原规定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限最长60日缩减至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内。另一方面,实行预付采购合同款制度,增强企业履约能力。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合理的预付款比例和条件,提前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履约能力。2021年1至8月,累计预付采购合同款2055万元。

(钟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