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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三明确”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治理

2022年05月31日 11: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明确治理范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单位出台的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重点查处和打击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各类政府采购领域市场主体“27种”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治理步骤。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核实督查阶段、处理通报阶段、总结提升阶段等工作步骤开展专项治理。按照项目“谁实施、谁负责”原则,逐个排摸项目,对照专项行动方案的治理重点,仔细查摆问题。建立治理问题台账、销号整改、问题移交、处理处罚规则。 
  明确治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专责,通过联合组织实施、联合查处问题、联合移交线索工作机制;严肃纠正查处,对查实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移交;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根源,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补齐短板和监管漏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石城县财政局 温朝文 )